福寿园 >> 墓园动态 >> 上海福寿园海港陵园清明告客户书

上海福寿园海港陵园清明告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时光在悄无声息中流逝,又是清明时节。于先人墓前,执一壶清酒,拿一束鲜花,诉一纸衷肠……与逝者话一话现在的幸福生活,无疑是寄托思念的最好方式。为了让您的祭扫出行更为便捷,上海福寿园海港陵园特别为您提供清明服务套餐与温馨提示,愿我们的服务让您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01 、人文活动

3月25日-4月9日 名人文化展

3月30日 “绿色出行·共享文明”共享单车清明骑行踏青

02 、特色服务

❶ 现代礼仪——个性化设计纪念仪式,让告别变得美丽

❷ 鲜花超市——多款鲜花、绢花和墓葬用品等,方便您的轻松出行

❸ 盆花摆租——三季有花,四季长青,让思念四季陪伴着您的亲人

❹ 免费服务——安葬处提供描字油漆、笔、小毛巾

03 、交通服务

祭扫班车:为方便广大客户祭扫出行,墓园特别增设清明祭扫往返班车,具体安排如下:

福寿园海港陵园清明班车

◆ 备注说明: a.售票时间3月6日起至3月26日止,办事处各售票点; b.凡持赠票客户须在3月26日前到各办事处换取乘车证; c.祭扫班车不设座号,坐满即开。

◆ 公交及轨道交通路线:地铁16号线临港大道站4号口出口西150米红绿灯处上车,3月25日——4月4日短驳班车时间:7:45-15:00

04 、自驾车

自驾车客户请按照以下路线来园祭扫,到达后请配合现场指挥停靠车辆:

提醒:祭扫高峰交通拥堵,请自驾车客户尽量避开上午高峰,选择下午来园。

05 、温馨提示

◆ 2006~2008年12月底购买的客户注意,因10年维护费期限已到,若已到期而未加付的,请您携带墓穴证书及时缴纳。(根据殡葬政策法规规定:“对连续三年不缴纳公墓维护费的,墓园方有权可以作为无主墓处理”。)

◆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中央“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会议要求:“禁止在公墓内燃烧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迷信用品和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墓园(对因擅自将烟花爆竹带入墓园造成本人、他人伤害或设施损坏的,由携带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由于清明客流量多:3月25日、3月26日、4月2日至4月4日园内电瓶车停开,敬请谅解!

◆ 高峰期间车辆、人群拥挤,请您避开高峰日来园祭扫。为了保障客户的安全,请需要帮助的客户尽量在家人陪同下来园祭扫。

◆ 办理安葬时请带好墓穴证书,已办理好安葬手续的,请带好相关票据。骨灰已寄存的客户,请带好骨灰寄存单和钥匙。

◆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园实行高峰期限定安葬数,请客户按照预约的时间段来园安葬。

◆ 我园倡导文明安葬、祭祀,提倡节约、环保。祭扫完毕后,建议您将鲜花散插在墓位两侧的绿化中,并将祭扫供品打包带回家。

◆ 祭扫时,请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

◆ 请保管好墓穴证书,办理一切业务都需要出示墓穴证书。若不慎遗失,请带好购墓人身份证件到我园补办墓穴证书。

◆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园区及业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请自觉遵守。

上海福寿园海港陵园 2017 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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