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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摘报】市首个殡葬礼仪协会成立,小蜀山计划添一座市级公益性公墓

小蜀山计划添一座市级公益性公墓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首个殡葬礼仪协会成立。

   为进一步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推行“绿色殡葬”,12月3日上午,齐齐哈尔市首个殡葬礼仪协会在市殡仪馆成立,全市156名殡葬礼仪师有了自己的家。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殡葬新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此次成立的我市首个殡葬礼仪协会是由全市从事和关心殡葬事业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团体接受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以社会组织为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殡葬改革中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探寻殡葬改革新路径的有力举措。协会成立后将紧紧围绕殡葬行业的改革发展,努力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指导行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接受民政局委托对从事殡葬礼仪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资质认证,在加强殡葬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规范殡葬市场行为、树立行业形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齐齐哈尔日报 王庆国)

   2、广东省深圳市举行第38次海葬活动,已有36500具骨灰入海。

   12月5日,2017冬至骨灰撒海活动在大鹏湾海域进行,84具骨灰撒向大海。包括深圳报名参与撒海的骨灰66具、红十字会无偿捐赠的集体骨灰5具和来自贵阳市骨灰13具。截至目前,深圳已经举行了38次海葬活动。深圳市殡葬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政局已组织群众累计将36500具骨灰撒向大海,为深圳节约了大量的殡葬用地,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同时,树立现代殡葬理念,推行科学、文明、环保的殡葬方式,倡导“绿色殡葬”,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深圳新闻网 黄思凌 李小辉)

   3、云南省龙陵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座谈会。

   为分析总结2017年以来龙陵县的殡葬改革工作,统筹安排下一步全县殡葬改革工作,12月4日,龙陵县组织召开了殡葬改革工作座谈会,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殡改办主任,县直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各乡镇围绕公墓建设、活人墓拆除等本乡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发言:分析了全县公益性中心公墓建设、管理、运营、墓碑销售等存在的问题;对处置相关殡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和剖析,对各乡镇在殡葬改革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政策性解答。会议对如何开展好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树立信心,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龙陵县殡葬改革工作虽起步晚,但推进快,全体人员特别是殡改人员要履好职,尽好责,增强工作自信。二是抓住机遇,加强宣传,大力推进活人墓拆除工作。正确引导,持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县级层面将加紧研究下一步工作,并将及时兑现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三是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会议强调:一是各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好座谈会内容;二是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好本单位的殡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真正发挥好成员单位的“挂包”职责,支持、配合好殡改工作。三是明确责任时限和重点,落实好会议精神。(九龙网 杨国万)

   4、山东省淄博拟将废弃铁矿生态修复并建公益陵园。

   淄博高新区东山福寿陵园公益性公墓位于高新区309国道以北,彭官村以东,黑铁山东南,占地面积508亩,总投资规模5.2亿元,建墓穴约10万个。该项目以绿化荒山,恢复生态为主旨,利用黑铁山南部废弃矿坑,采取殡葬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一体化的模式,解决城乡居民骨灰安放的需求,立足于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推进淄博高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预计于2018年3月下旬由淄博开工建设,建设周期5年。近年来,淄博公共陵园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现有的殡葬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该项目拟通过对废弃矿山的合理化改造以适用于公益性公墓的建设, 更好的探索山地殡葬设施与生态修复一体化利用模式,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缓解了墓地供求关系的矛盾。据了解,该项目中,公墓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标准进行,将设置碑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祠堂等多种殡葬形式,满足居民对殡葬方式的不同需求。(齐鲁网 孙伟 张志东)

   5、合肥小蜀山计划添一座市级公益性公墓。

   为贯彻国家民政部等九部委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要求,进一步缓解全市的安葬压力,合肥市小蜀山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经获批立项。项目选址于合肥市小蜀山东面,总占地面积约169亩,属于小蜀山陵园自持公墓用地。主要建设半地下式、室内骨灰格位安放式公墓,拟建骨灰格位10万个;建设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式区域,规划生态安葬约6万个;并配套建设业务办公设施以及道路、停车场、景观、安防监控等服务设施。经初步审核,该项目投资1.65亿元,具体投资以初步设计为准;资金优先使用中央、省级各项殡葬奖补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配套解决。根据要求,项目将由合肥市重点局负责建设实施。(合肥晚报 吴奇)

   6、江西省新余市“四大举措”深化殡葬改革。

   近年来,新余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紧紧围绕“推进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工作目标,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殡葬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惠民生态殡葬稳步推进、殡葬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殡葬宣传教育持久深入,全市殡葬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大力推进遗体火葬改革。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批复》工作要求,新余市已全部划为火葬区,火葬区以遗体火化率100%为目标。新余市将把2018年作为殡葬改革深化年,把巩固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主攻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行遗体火葬改革,至2020年年底,新余市遗体火化率要达到100%。二是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遗体火化后骨灰应当安葬(安放)在公益性公墓,不得乱埋乱葬,不得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依法推行骨灰集中安葬和以楼、堂、廊、塔、墙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立体安葬方式,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倡导骨灰撒散、深埋等不留骨灰的安葬方式,节地生态安葬面积达到65%。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建渝水区神山殡仪馆(陵园),力争2020年投入使用,新建或改建分宜县殡仪馆(陵园);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首期工程满足本地人口10年以内的安葬需求(按当地人口总数6‰的死亡率计算),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科学制定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三是整治乱埋乱葬坟墓,骨灰葬入公益性公墓。整治的重点区域是:浙赣铁路、沪昆高速铁路(公路)、仰天岗国家森林公园、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等处有碍观瞻的坟墓。根据坟墓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新老程度等不同情况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选择平毁、深埋、迁移、绿化覆盖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实现可视范围内基本看不到坟墓目标。四是整治丧葬陋习,整顿丧葬用品市场。重点引导群众治丧和悼念活动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殡仪服务场所内进行,严禁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撒纸钱,严禁在禁火区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严禁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农村群众文明办丧、节俭办丧,遏制盲目攀比、奢侈浪费、重殓厚葬之风。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丧葬用品行为和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及棺木等土葬用品行为,通过疏堵结合办法,规范新余市丧葬用品市场。大力弘扬绿色殡葬新风,组织开展公墓祭扫“禁烧纸钱、禁放鞭炮”活动,倡导文明祭扫、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实现城乡丧事活动低碳、文明、安全、规范,达到文明城市要求目标。(中国江西网 邹爱平)

   7、贵州省荔波县:强化殡葬建章立制,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荔波县殡葬改革工作,始终坚持以建立健全制度措施为保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稳步推进为出发点,结合县情,精心编制“11224”规划,出台《荔波县农村殡葬改革实施意见》(荔党办发〔2017〕68号)。 “1”是明确一个目标任务: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殡葬改革 “三位一体”(即:集中治丧、遗体火化、集中安葬)推行至乡镇,至2020年覆盖全县。 “1”是一个规划范围:全县所有的乡镇,包括本乡镇户籍人员、外来居住人员、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在外退休后回本乡镇居住的人员等。 “2”是两个改革主要内容:(1)推行农村集中治丧点建设: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重要集镇要合理规划建设集中治丧点;(2)明确推行农村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时间节点: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重要集镇开始,由近到远、由易到难逐步推进,明确了:1、2017年12月1日零时起,各乡镇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其遗体必须火化并进入长宁山公墓安葬 ;2、2018年3月1日零时起,各乡镇人民政府、重要集镇、景区景点所在地人员死亡后,其遗体必须火化并进入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 3、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各乡镇结合实际,改革区域从中心集镇向周边村组延伸,改革区域所覆盖的人口不得低于本乡镇总人口60% ;4、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殡葬改革实现全覆盖。 “2”是两个配套。(1)加大实施惠民政策。一是实施《荔波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荔府办〔2015〕157号)文件精神; 二是各乡镇所有普通公民人员死亡后,遗体接运、火化全部实行免费; 三是玉屏街道的拉岜村、水甫村、水春村、时来村、建设村、板旺村、福利村以及朝阳村、八烂村等其村民死亡后进入长宁山公墓安葬的,墓位实行免费或给予2000元的墓位补助; 四是其他惠民政策按省、州文件执行。(2)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建设。一是各乡镇因地制宜,合理安排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在推行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改革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县级财政按每村给予补助30万元资金; 三是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一个墓位只能收取20年的维护管理费1000元,所收取的维护管理费全部用于公墓维护、管理,不足部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4”是4个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实施方案必须于2017年11月22前制定完毕,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殡葬改革,及时采取设置专栏、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全力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督查督办局将对各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年度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不完成的乡镇要追究责任,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民族新闻网 莫银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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