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摘报】西畴县启动殡葬改革,对生态墓葬给予4000元补助
1、西畴县正式启动殡葬改革,对生态葬法给予4000元补助。
2017年底,云南省西畴县殡葬改革启动会召开,公益性公墓实现首例逝者成功入葬,破除以往传统殡葬陈规陋习、树现代文明丧葬新风。认真分析当前丧葬习俗面临的严峻形式后,西畴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近600万元用于全县的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和逝者入葬公墓家属惠民殡葬补贴。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推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的基础上增加补助500元。对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在公墓以外土葬的,不发放任何补助。自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西洒、兴街两镇公墓建设全面推进。目前,西洒镇公墓征地补偿工作已完成,现正进行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兴街镇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已接近尾声,已具备逝者入葬条件并成功葬下了首例遗体骨灰。其余乡(镇)公墓选址调规结束,正在做建设前规划准备工作,到2020年底全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将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央广网 李腾飞 邱金星 罗云)
2、江苏省金湖县殡葬服务首次引入专业社工。
近日,金湖县为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从该县社工协会引入社工督导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10名专业人员,进驻殡葬服务单位十里岗公墓,对殡葬服务过程进行督导,对墓区建设提出规范化建议,并对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专业服务。据悉,这在该县尚属首次。在素有“冬至大如年”的金湖县,人们为祭祀先祖,大都选择这一天上坟。为倡导文明祭扫,该县社工通过在焚烧炉墙写上“心愿从这里寄往天堂”,引导服务对象将“纸钱”在焚烧炉内焚烧,将思念和心愿用笔写在墙上,寄往天堂,既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火灾,又降低了污染,还满足了服务对象的心理诉求。对重点服务对象失去亲人的过度悲痛,则通过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慰藉和安抚,减小悲痛程度,引导他们化悲痛为力量。由于冬至节当天祭扫人数创历年新高,仅专业社工开展的引导和服务就达3000人次。(淮安日报 汪建忠 林燕)
3、浙江省东阳市大力推行骨灰跟踪管理倡导“绿色殡葬”。
1月4日,东阳市通报了2017年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去年,各镇乡街道、村(居)以“节地、生态、绿化、美化”为宗旨,全力推进殡葬改革,鼓励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殡葬”,“两路两侧”坟墓整治有序推进,骨灰跟踪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殡葬习俗改革在创新中求发展。据悉,2017年,全市火化遗体5678具,惠民殡葬减免费用410余万元;实施树葬6例,海葬12例,发放生态安葬减免奖补费用14余万元,并在西甑山公墓专门建设了海葬纪念碑,方便亲友祭祀。同时,通过堵疏结合、拆迁并举,对“两路两侧”坟墓迁移安置或生态化改造,完成“三沿五区”、“四边三化”坟墓迁移3802座,两路两侧”坟墓整治66处,整治寿坟293穴,发放补助资金1450余万元;对新死亡人员骨灰严格跟踪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治旧”、“禁新”;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深入各镇乡街道抽查骨灰跟踪管理情况,提高生态墓地入葬率。另外,东阳市还把文化建设作为殡葬改革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打造现代殡葬文化。在西甑山公墓投资50多万元,打造孝文化主题陵园,新建放生池、24孝文化长廊等,传递正能量,推介厚养薄葬的现代殡葬理念。利用清明、冬至等重要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东阳新闻网 周志伟)
4、四川省珙县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减轻珙县城乡居民丧葬负担,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惠及全体城乡居民的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对象。珙县户籍居民;驻珙部队现役军人、非珙县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在珙县居住并取得珙县《居住证》的人员;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免除项目。遗体接运费;3天以内(含3天)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针剂式防腐费、普通和简易悼念厅费;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抬移费、卫生纸板费、正常死亡遗体常规化妆费);1年的骨灰寄存费(骨灰基本寄存费、骨灰寄存证工本费、红白绸费);100元以内(含100元)骨灰盒(坛)费。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珙县户籍逝者骨灰实施塔葬、壁葬、花葬、树葬、草坪葬、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的,经乡(镇)政府或公墓管理机构确认,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元。(珙县民政局)
5、《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
1月4日,《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新闻通报会举行。黔西南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敏从四方面: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殡葬改革集中火化工作推进情况、殡葬惠民政策制定落实情况和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情况就全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黔西南州民政局正处级干部徐斌、兴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忠林对记者提问作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叶昌武)
6、四川省泸州市将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月3日,泸州市政府八届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请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促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泸州市域内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其实施对象为:具有泸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非泸州市户籍的在泸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及中、小学校学生;驻泸部队现役军人、非泸州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在泸州市居住并取得《泸州市居住证》的人员;因自然灾害死亡的非泸州市户籍人员;公安机关确认的无主遗体。免除费用项目为: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2天以内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卫生纸板费);1年内(含1年)骨灰寄存费。(泸州新闻网 许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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