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墓地:【生命文化教育】记第一位殡葬人类学家、火化殡葬业之父托马斯·布朗
Don’t cry because it is over,smile because it happened.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
Life is a pure flame,and we live by an invisible sun within us.生命是束纯净的火焰,我们依靠自己内心看不见的太阳而存在。 《Love》
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e,1605—1682)是17世纪英国的一位作家、医生、哲学家和联想主义心理学家,作品以散文著称,被誉为巴洛克散文风格的代表作家之一。但是,事实上,这位著名的作家医生还可以称得上“殡葬学之父”“殡仪馆学之父”和“蜡像医学教育之父”。据说,托马斯·布朗医生是第一个为死去的病人化妆的人,他曾致力于研究减缓死尸腐烂的方法,因而也被称为“殡仪馆学之父”。
而今天我们要论述的是托马斯·布朗作为一位殡葬人类学家,如何通过一部深具人类学特点的散文著作,推动了英国乃至全世界的火化殡葬事业的发展。1971年,国际火葬联合会指出:英国火葬文化是“现代火葬文化”的代表,强调“火葬历史的发展是以英国为基础的叙事,英国是全世界火葬实践发展的关键所在。”而提到英国的火葬文化,一定不能绕过托马斯·布朗创作于1658年的著作《瓮葬:论在诺福克发现的墓葬骨灰瓮》(Hydriotaphia,or Urn Burial,or a Discourse of the Sepulchral Urns lately found in Norfolk,1658)。正是这部带有殡葬人类学色彩的浪漫主义散文作品让英国人对火葬文化有了更深刻和更全面的了解。
一、《瓮葬》中的殡葬文化
《瓮葬》发表于1658年,是两部作品合集中的第一部,第二部是《居鲁士花园》(The Garden of Cyrus)。当时,在诺福克的沃尔辛厄姆(Walsingham,at Norfolk)原野上发现了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古罗马人的瓮葬墓群。托马斯·布朗一直对考古和古董兴趣浓厚。这些遗骸和瓮葬的发现激发了托马斯·布朗的创作激情。在这部作品里,布朗一方面对所发现的考古对象——火葬留下的骨骸瓮进行了细致描述,另一方面也对作者所处时代的墓葬和丧葬习俗展开了全方位的深度调查。
人终有一死,选择何种葬礼仪式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性问题。人类经历了漫长的文明之后,火葬或火化最终成为现代文明社会较为流行的葬礼仪式。而火化真正以现代文明形式登上历史舞台的时间并不长。远古时代,尤其是罗马时期,火葬曾经盛极一时。火葬之后,一般会用骨骸瓮或骨灰盒收集火化之后的遗留物。布朗的《瓮葬》就从火葬墓群的发现开始,探讨人类殡葬文化的多样性。
这部作品将托马斯·布朗对人类学的迷恋与他对神学的兴趣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更深刻的意义而言,《瓮葬》不仅是托马斯·布朗对诺福克骨灰盒的全面诊断,更是他对全人类生存和死亡状况的深刻诊断;在诊断的基础上,布朗也引领我们对人的必死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瓮葬》里有大段引文,读后会让人长时间陷入沉思,认真思考生死问题。书里也有种种神话传说和文学典故,作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读来让人激情澎湃,流连忘返。因而,这部叙事性散文作品被后世评价为寓意深刻和启示良多。
尽管布朗在对眼前的瓮葬文化进行人类学考察的同时,将其眼光放宽放远,尽力让大家能够看到人类殡葬文化的全貌,但是,我们从这部作品中,似乎看到的是一个置身事外的宇宙医生的角色,这位宇宙医生像一个来到地球进行考察的火星人类学家,以外星人的视角引领大家展开陌生化体验,带着好奇心和想象力在地球人类的文化土壤上闲庭信步。天才般的叙事想象力和洞察力让布朗站在俯瞰历史全貌和统揽全局的有利位置。布朗藉此有利位置讲述了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古日耳曼、斯基泰、迦勒底、中国、犹太、穆斯林等的殡葬习俗以及他们对死亡和来世的看法,演绎不同民族“殡葬仪式”的文化特性。作者引经据典,字里行间展现的是作者渊博的知识以及对葬礼和死亡的深刻理解。
《瓮葬》开篇,托马斯·布朗在写给同样喜欢考古的老友葛罗斯(Thomas Le Gros)的信函中,开宗明义地说:“当燃起熊熊葬火的柴堆逐渐熄灭,亲友最后的道别仪式已近尾声,人们向入土为安的亲友永诀,这时谁也不会去想,骸骨能留存多久。”布朗从眼前的骨骸瓮想到了葬火,又从葬火想到送葬的亲友,再从送葬亲友的队伍想到骨骸的最终结局……布朗感慨生前身后各种事情的偶然性,在布朗眼里,一切只能用无常来解释。因此,他想到了当世之人:“谁又知道自己尸骨的命运,或者说,自己要被埋葬几次?谁又能料见自己的骨灰有朝一日是否会四散分离……”
接着在第一二章里,布朗以人类学的写作和探究模式开始这部作品:“在沃尔辛厄姆古老的田野里,短短几个月,前后40到50个骨灰瓮破土而出,它们安静地分布在干燥的沙土中,深度不足一米,彼此相隔不远:并非每一个瓮里的骨头数量都绝对一致,但大多数人对尸骨的描述都差不太多:大概两磅重的骨头,可清晰地分辨出头骨、肋骨、下巴、大腿骨和牙齿,都带有燃烧过的印迹”;“这些瓮罐静静躺在一堵薄墙之下,上面坚固而华贵的大厦早已倾颓,但它仍完好,地上三次军队的战鼓和脚步掠过,它仍静静地安息,若能保证遗骨如此长久完好,想象所有君主都会大声欢笑:即便我仅存残骨,也愿如此静静安息。”
《瓮葬》前半部主要写古代和各国有关丧葬的风俗习惯和信仰,以及由此引起的议论与考证。一些民族认为火葬有净化作用,比如印度婆罗门教以自焚为最尊贵的死,但是,古代迦勒底人则认为火葬玷污神明。布朗也根据穆修斯的航海记,谈到中国人不取火葬和瓮葬,而是“使用树木和大量烧祭品,他们在墓地旁种植松柏,在上面烧掉大量的象征着各种动物、器皿用具和仆从的纸画”。布朗全面地论述了人类的殡葬文化史,但最终强调的却是历史上每具尸体的共同命运。在此基础上,布朗也发出了对未知世界的未知之谜的感慨,“对我们来说,地球的很大一部分仍然存在于深埋在大地下的无数的坛瓮里”。
二、殡葬人类学家的死亡冥思
布朗的《瓮葬》最著名的是其中的第五章——《死亡:生命的升华》(Apotheosis),它将整部作品推向高潮。布朗在这一章中这样写道:人,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即便化成灰也光彩夺目,在墓地里也伟岸自豪,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生命是一团纯粹的火焰,我们靠体内一个看不见的小宇宙而生存。小火足以维持生命:熊熊大火却在死后显得渺小,而人徒劳地燃烧着珍贵的木材,企图让火焰维持久一些,像亚述王萨达纳帕卢斯死时燃烧的火一样(著名画家尤金·德拉克鲁瓦(Eugene Delacroix)的名作《萨达纳帕卢斯之死》(La Mort de Sardanapale,1827)。但这一切都是徒劳。布朗将葬礼理解为人类“通过纪念碑式的存在来扩展关于逝去之人的记忆”。人类企图通过将“记忆”物化成纪念碑、墓地和骨骸瓮等来求得永恒,但往往这种包括瓮葬在内的物质化形式最终也未能幸免于难,大多遭受到了后来者的侵入和破坏。
托马斯·布朗偏爱用罗马神话中的双面神詹纳斯(Janus)来比喻生死两面性以及过去与未来的双向性。事实上,布朗本人正是一位詹纳斯式人物:他一张脸朝着过去,带着中世纪的神秘与迷信,另一张脸向着未来,富有十七世纪新兴的科学精神。布朗在《瓮葬》中写下了骨骸盒和子宫之间的相似之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詹纳斯的隐喻。子宫是生命开始的地方,而骨骸盒是生命结束的地方。既然一切生命最终都将归于尘土,归于虚空,归于大自然,那么,不管用什么方式来埋葬死后的身躯都是一样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从这一章节我们可以看出,谈论瓮葬并不是托马斯·布朗的唯一目的,也不是作品的内涵主旨所在。这位兼具科学精神和宗教信仰的医生作家想要深邃地探讨死亡与生命的意义。尽管布朗的头脑在行文中一直保持清醒和理智,但却不难读出布朗内心里对人类最深层次的困境的深切同情,即我们没有为年老和死亡做好准备:“长期理所当然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让我们变得不适合死亡。”与死亡对应的是永生和不朽,但“除了不朽本身,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朽的。”与死亡相对应的是生命,而生命本身就是“一团纯净的火”。
从布朗对于火葬庄严情景的想象——大堆木柴燃烧喷起的火光朝向无际的天空,火就像一场“夏日玫瑰的芬芳沐浴”,火葬似乎瞬间变得伟大、庄严而肃穆——可以看出布朗对火葬的推崇之情。在这篇充满了“墓穴气息”的文章里,我们得以跟随作者的思绪,深刻体会到生与死、黑暗与光明、遗忘与记忆、淡然与虚荣、瞬间与永恒的关系。从安葬身体的狭小“墓穴”反推生命存在时的价值追求,“生”和“死”不过就在一念之间,死生昼夜事也。因而,字里行间也有意凸显“人终有一死,人间的得失不必计较,生和死、荣和辱,一切皆属偶然,生前名声会随着死亡而转瞬即逝”;人类处心积虑追求不朽的努力最终都将在大自然中被岁月的风沙磨砺和践踏。
三、火葬文化与中国殡葬文化思考
火葬作为处理人体的一种方式,以布朗的《瓮葬》为文化源头,之后主要由英国卫生健康界的多位医生和科学家先后倡导。托马斯·布朗的《瓮葬》在某种程度上从公共卫生学和精神升华的角度倡导火葬,为后面的火葬改革运动奠定了人类学基础。在古老的民俗信仰体系中,伊斯兰教、基督教和中国儒家文化无法接受火葬焚烧亲人肉身的残酷。然而,19世纪后半期开始,随着科学发展和理性思维的演进,英国开始支持火葬,并成功借助现代公共卫生环境科学的话语体系,在其火葬仪式中充分展示出现代卫生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与信仰情感话语的融合汇聚,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火葬文明。作为现代火葬文明的创始者和引领者,布朗赢得了国际社会更广泛的认可和尊重。
随着火葬物质条件的成熟和其所体现的卫生学优势,19世纪后期火葬开始在英国加快推广应用。1874年,维多利亚女王的御用外科医生亨利·汤普森(Henry Thompson)发起成立“火葬协会”(The Cremation Society)。
为阐述火葬的优越性,1875年,火葬协会的首任秘书、著名公共卫生学家威廉·埃塞(William Eassie)出版《死者的火化:火化史及其对公共卫生的影响》,探究古代处理死者的各种仪式,并赋予火葬崇高的地位。之后,协会的首倡者汤普森还从公共卫生与经济学角度,阐释了火葬的价值及整个社会体验并接受火葬的必要性。他在著作《现代火葬:历史与实践》(Modern Cremation: Its History and Practice,1889)中写道:“没有哪一种殡葬方式比骨灰更纯净”;“火化将‘一具人体废物’转化为‘一种优雅的扬弃’”。1934年,英国火葬协会创办刊物《灯塔》(Pharos),意为用现代火葬文明照亮世界。火葬场从此逐渐在全世界兴起,围绕火葬场建立起来的殡仪馆和墓地为亲人提供一个向死者做最后道别的空间。
在中国,火葬已成为逝者家庭的普遍选择。随着殡仪馆环境和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美化,死者家属可以从音乐、仪式和美观的建筑中获得些许照护和温存;在一些特殊的火葬场合,还能凝望到美丽的火焰,火焰向上升腾的那一幕使在生者能感受到逝者灵魂快速摆脱躯体的桎梏奔向自由那一瞬间迸发出的精神力量,见证逝者在熊熊烈火中得到永生。然而,作为殡葬从业者如何更人性化地将墓地空间设计与个体情感缅怀有机结合起来,融入生命死亡教育、哀伤辅导和悲伤疗愈等叙事元素,将人文理念与殡葬景观更充分地融合起来,给逝者最后的尊严,给生者留下美好,同时实现葬礼所追求的环境清洁、生态和谐与情感慰藉等主旨内容,这是我们在大健康语境下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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