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快报】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
1、部署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工作(来源:崇义县民政局 杨小红 蔡兆平)
3月5日,崇义县召开全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副县长朱志勇主持会议并通报了2017年工作情况,县委副书记、县长邱凌部署2018年工作。全县“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长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快乡(镇)公墓建设和“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在今年清明节前全县全面完成“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搬迁工作任务,5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公墓建设验收工作任务。会上,丰州乡、铅厂镇介绍了经验做法,2个乡(镇)作了表态发言,县政府还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
2、市通海县民政局开展殡葬改革督查工作(来源:通海县民政局 潘国江 董红艳)
为实现4个100%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3月1日,通海县民政局局长普家忠带领通海县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等一行4人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殡葬改革督查工作。督查组对通海县九龙街道团田村、水塘村;河西镇清水河村、改水沟村;高大乡路南村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督查,各乡镇(街道)、村组殡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就下一步殡葬改革工作,普家忠局长提出三点督查意见:第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村组要高度重视,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宣传,切实做好殡葬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公墓管理及安葬服务,以“服务需求、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抓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把殡葬改革工作做到让群众省心、群众满意,为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实现4个100%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3、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召开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座谈会(来源:富宁县发改局 陈地益)
2月26日,富宁县发改局组织召开基本殡葬服务费收费标准座谈会,全县13个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代表共34人参加座谈会。会议宣读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文件,县民政局就火化、运尸、遗体存放收和骨灰寄存收等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县发改局就富宁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进行说明,提请与会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论证。参会代表积极发言、认真论证,多数代表对县发改局拟定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初步方案表示赞同。为防止独家垄断、强行服务、强制收费、丧葬用品以次充好等增加丧属负担,与会代表对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收费公示、改善服务环境、增加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县民政局就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会议结束后,县发改局将对本次座谈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修改完善富宁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拟定方案提交专家论证会和风险评估会后,上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4、市2018年树葬将于3月25日举行(来源:苏州都市网 郝思祺)
2018年3月25日,苏州将举行第24次骨灰集体树葬公祭活动。从3月5日起,树葬开始接受报名。根据苏州市殡葬事业管理所的介绍,树葬是指在经营性公墓指定区域内将骨灰直接安葬在树木周围事先挖好的土坑中、不留坟头不立碑的一种节地葬式。视树木大小在树的周围事先挖好若干个土坑,编好号码,骨灰安葬后,在安葬骨灰的位置留一块10×20厘米的标识牌,注明逝者的姓名及树葬编号,家属可将逝者照片及生平资料提供给公墓方录入现场触摸式电脑便于查询祭奠。按照现行政策,苏州市区户籍村(居)民过世后选择树葬的,每份骨灰补贴2000元,可在交费时可直接减免。
5、市4月初举办5场公益集体江祭(来源:扬子晚报 董婉愉)
为推行绿色殡葬,促进生态文明,今年清明期间,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将继续组织市民参加集体江祭公益活动。据介绍,今年清明期间的公益性集体江祭时间初定为4月1日—5日,以领票现场通知为准。今年将在八卦洲洲头广场为江葬故人举办集体公祭仪式,需参加者请在中山码头办理手续时详询。南京市户籍且先人选择了江葬的家庭,都可以报名免费参加。
6、市石棉县考察团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考察殡葬改革工作(来源:瓮安县全媒体中心 周曹立)
2月27日,四川省石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莉率队到瓮安县考察殡葬改革工作。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玉华、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远军、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昌勇陪同考察或参加座谈。石棉县考察团一行实地考察了太平山殡仪馆、九龙园公墓、龙宝山公墓等地,深入了解瓮安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举措和成效。据了解,瓮安县从2010年10月试点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率先选择在国家公职人员中实行遗体火化和骨灰集中安葬,对县城规划区实行集中治丧,通过试点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殡葬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贵州省“工人先锋号”称号。经过多方调研,在反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从2015年10月10号零时起,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死亡后遗体一律到殡仪馆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城镇规划区一律集中治丧,实行殡葬改革“齐步走”、全覆盖,实现了群众政策知晓率、火化对象火化率、规划区集中治丧率、集中公墓安葬率“4个100%”目标。座谈会上,考察团一行观看了瓮安县殡葬改革宣传片,全面听取了瓮安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介绍,并就殡葬改革工作具体做法与我县进行深入交流。考察团认为,瓮安县殡葬改革工作措施有力,制度健全,工作成效明显,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表示回去后将把瓮安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结合石棉县殡葬改革工作实际,出台系列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殡葬工作运行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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