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墓地:乐清丧葬新规引发舆情热议!是整治陋俗还是权力干预民俗?
上海墓地网报:近日,浙江省乐清市出台的一份丧葬整治通告引发热议。这份通告对市民操办丧葬礼俗进行了多项具体约束,其中涉及丧事殡期的具体时间、出殡乐队的规模、送殡车辆的数量等。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显示,截至7月6日16时,有关“乐清 丧葬新规”的新闻有617篇,微博98条,微信328篇,论坛帖文45篇。【作者:马丽丽|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一、舆情发展脉络。
6月7日,乐清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市民操办丧事提出了“五个不超”和“五个禁止”,规定“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摆放的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4个”“出殡鼓乐队规模不超过13人”等。此外,还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该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14日,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对于此前通告中涉及到的“五个不超”“五个禁止”等进行更加详细的解释,并对其中涉及到的具体事项进行补充说明。6月28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开展丧葬礼俗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整治丧葬陋习、倡导移风易俗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6月底,乐清丧葬新规陆续被媒体报道,渐渐进入公众视野。各方看法不一,有持肯定态度的,认为新规能有效改善当地不良习俗;也有对其质疑的,觉得这种做法不靠谱;甚至有专家指出这是典型的乱作为,不合乎法律规范。乐清市文明办工作人员解释,当地在殡葬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陋习,丧事大操大办,影响交通秩序,干扰居民生活,破坏周边环境。乐清市委宣传部介绍,乐清市殡葬改革早在2010年已开始,并展开过试点。此次通告于4月底由市民政局、文明办等起草,期间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街道、村、企业座谈会等广泛征求意见。5月26日,乐清市政府官网上挂出《通知》的征求意见稿。6月上旬,《通告》下发,并在6月14日发布了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二、舆情反馈。
浙江新闻网:整治丧葬陋俗是民心所向。从乐清市有关部门的解释中可以得知,当地在殡葬方面的确存在不少陋习,一方面是丧事大操大办,索要“份子钱”、因办丧事致贫和致“不和谐”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办丧事引发的交通拥堵、扰民生活、破坏环境等问题较为突出,让人怨声载道,对改变这种习俗的呼声较为强烈。因此,乐清市出台丧葬整治通告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其初衷也算是顺应了民意。
《中国青年报》:权力干预民俗要多点敬畏。民俗虽非一成不变,其移易也历来顺乎自然、潜移默化,压根儿不可能在出台禁令以后,收取立竿见影之效。如果该通告只针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以防范其敛财腐败,以及要求其以身作则,为市民表率也就罢了;可是,要求是针对全体市民的,那就未免有唐突民俗文化规律之嫌。并且,权力之手伸入私域,也有侵犯市民自由之嫌。政府还是要多一点对民俗文化和公民权利的敬畏之心。
中国新闻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充分听取民意。乐清的规范性文件,带给我们很多深刻的思考。执行这个规范性文件初期会遇到一定的阻力,有一个自然过渡的问题,需要看人们对这个文件的认可度,如果压根从心里抵制的话,那它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地方在创新的过程中,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应该慎之又慎,任何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应确保其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统一。因此,应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多进行调查走访,从而制定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规定。
三、网民观点倾向性。
出台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减轻民众负担(35%)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丧事大操大办在很多地方泛滥成灾,乐清市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并规定了相应的标准,有利于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铺张浪费的坏习气,扭转铺张浪费的势头。
强制规定不妥,应以引导倡议为主(29%)
@紫水闲人姜文来:这种规定太“一刀切”,老百姓未必信服。政府有引导的义务,但没有强制的权力,这类事情还是由民众自己决定或者由乡规民约来定,政府应耐心疏导,而不是强制干预。
面对陈规陋俗,政府理应担起责任(22%)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婚丧嫁娶属于民风民俗,政府不宜强行规定。但这些风俗如果演变为陈规陋俗甚至社会公害,政府就不能再置身事外。乐清对此高度重视,展现出为民服务的负责任态度。
四、舆情点评。
从6月27日开始,乐清丧葬新规逐渐走入公众视线,引发舆论热议。虽然乐清市相关部门已对通告的制定进行了解释,但并未平息舆情。一些网民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一,通告中有些内容不接地气,没有人情味,那么在拟定通告时,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听取了民意;第二,政府以发通告的方式来对丧葬事宜进行强制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存在过度干预私人领域之嫌。据乐清市委宣传部介绍,当地办丧事已经异化成了一种陋习,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极大地增加丧户的经济负担,造成严重的铺张浪费,并给交通秩序、环境卫生造成了一定破坏,扰乱居民生活,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此次乐清出台丧葬新规,对这种乱象进行治理很有必要。这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一种体现,表现出了政府部门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值得肯定。但是,通告中的一系列规定,将复杂的风俗管理简化为“不超3天”“花圈不超4个”“24小时存放”等数字形式的管理,看起来简洁明了,实际上执行起来十分困难,难以落地。而通观很多地方对于风俗的整治,免不了都有些“数目字管理”的简单依赖情结。因此,通告的初衷虽好,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并没有得到人民的普遍认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湛中乐表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乐清市政府颁布的这个通告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能等同于政府的规章,更不能被称之为地方法规。但是,即使是规范性文件,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所以,在制定初期,要倾听群众的呼声,经过公众、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专家的论证,对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对风险进行评估。然而,从公开报道的情况看,此次乐清发布的通告中所涉及的内容,在起草之前并未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群众对通告中的约束条件认同与否还有待观察,而且完成起草后通过民意调查得来的意见也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从而导致通告未被民众广泛接受。
《礼记·祭统》有言:“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如何给逝世的亲人治丧祭祀,属于民俗的范畴,而又植根于慎终追远的文化传统。对于简化丧葬礼仪,不能仅靠硬性要求,而要通过鼓励和引导的方式,让群众逐步接受这种理念。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另一方面也要善作善成,顺势而为、多做沟通和引导,避免政策推进过于生、冷、硬、急。维护公序良俗、制止奢侈浪费是有为政府的当然之责,在移风易俗中理应扮演牵头人、操盘手的角色。建议乐清有关部门正视问题、纠正问题,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对丧葬新规加以调整和完善,确保其合法、合情、合理,并加强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接受。同时,今后在处理类似问题上,既要有所为,又要杜绝乱作为。只有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衡量标准,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获得群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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