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快报 | 南京墓地使用期限由30年改为20年,鼓励生态墓葬!
一、南京墓穴使用期限由30年改为20年:
8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拟修改的规章中,《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增加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鼓励生态葬的条款,公墓使用期限则拟由30年改为20年。 2000年制定的《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实施也有17年了,此次建议修改的内容共计10项。如原第十三条中,骨灰处理应当少占或不占土地,可以采用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存放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塔或者安葬在公墓等方式。此次建议增加一款内容,即对居民采取江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和深埋等不保留永久性标志方式安葬骨灰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惠民殡葬相关规定给予补贴。根据《南京市生态葬奖补实施办法》规定,对在经营性公墓不留灰、不立碑生态葬的逝者,免除实施生态葬所需落葬服务的费用,赠送价值1000元以内的可降解骨灰盒,同时一次性奖补每穴人民币1000元。原来的第十五条提出,经营性公墓每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公益性公墓每墓不得超过1.2平方米。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其他骨灰处理设施的使用期限为30年。此次建议修改为经营性公墓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其他骨灰处理设施的使用期限为20年。(新华报业网)
二、崇州市民政局全面推行文明治丧专项整治,严查治丧不文明行为:
中元节将至,为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崇州市民政局全面推行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日常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查处治丧活动中鸣放电子礼炮、燃放香蜡纸钱和爆竹、抛撒冥纸等不文明行为。据介绍,8月以来,崇州市民政局两次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积极推行文明治丧、绿色殡葬新理念,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巡查督查、工作台帐和问题通报制度。同时,在崇州市民政局指导下,成立崇州市殡葬协会。截至目前,通过殡葬单位和白事顾问,崇州市殡葬协会向治丧家属和人民群众宣传文明治丧达1400余人次,设立文明治丧宣传点5个,制作宣传标语、展板20余条(个),制作完善文明治丧家属承诺书;制作文明治丧倡议书6000份,张贴到全市所有村(社)院落。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治丧,崇州市成立文明治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单位责任,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突出殡葬单位、主要道路、重点时段,加强日常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查处治丧活动中鸣放电子礼炮、燃放香蜡纸钱和爆竹、抛撒冥纸等不文明行为;民政局责任科室和崇州市殡葬协会将派出专人每日巡查,建立巡查工作、问题、整改台账,加化结果运用,适时进行问题通报。同时,采取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等办法,凡是在所辖区内出现吹奏音乐、抛撒冥纸等不文明现象,将严肃查处相关殡葬单位和相关责任领导。在坚决执行绿色文明治丧相关规定的同时,通过崇州市殡葬协会改革纸质花圈制作鲜花花圈,由白事顾问引导丧家使用鲜花花圈,并在殡葬单位开展香蜡纸钱对换鲜花祭祀亲人和电子香蜡服务。(四川在线 钟帆)
三、骨灰免费集体树葬接受报名,持续至10月22日,活动10月25日上午举行: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大力推广绿色殡葬,提倡节地、文明、节俭的安葬方式,市2017年骨灰免费集体树葬活动拟定于10月25日上午举行,即日起至10月22日接受报名。据了解,活动地点包括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四个殡仪馆树葬区。报名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先人的骨灰安放证(寄存证)任选一个报名点登记报名,并签订骨灰树葬协议书,四个树葬区可任选一个。凡报名参与者,按《关于实施骨灰海葬和树葬补贴的通知》给予500元补贴。(惠州日报 游璇钰)
四、骨灰跟踪管理,实行生态安葬:
近日,东阳市委办对全市新死亡人员骨灰葬入生态墓地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大部分镇乡街道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严格执行骨灰跟踪管理制度,骨灰入葬生态墓地情况良好。上半年,东阳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镇乡街道骨灰跟踪管理工作情况,分两次进行巡查指导和抽查,共抽查生态墓地72处,死亡人员255个,其中骨灰葬入生态墓地213个、寄存殡仪馆15个、未葬入生态墓地27个。督察发现,巍山镇设立殡葬专管员,严把骨灰安放证明审核关和事后骨灰安放情况督查关,每月逐村对死亡人员骨灰安放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结果列入联村干部绩效考核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并予以通报,收效明显;南马镇领导重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处置两起殡葬违规事件,确保生态墓地骨灰入葬率。同时也发现个别镇乡街道骨灰跟踪管理工作不到位,开具骨灰安放证明把关不严,个别新死亡人员骨灰未葬入生态墓地,入葬率有待提高等情况。下一步,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殡葬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镇乡街道要对开具骨灰安放证明严格把关,动态跟踪骨灰安放去向,对有可能骨灰外葬等情况提前预判、提前介入、及时处置,确保生态墓地入葬率,巩固殡葬改革成果。(金华新闻网 周志伟)
五、晋中市殡仪馆新馆、烈士陵园落成投入使用:
8月25日,晋中市殡仪馆新馆和晋中烈士陵园启动运行暨揭牌仪式举行。山西省民政厅副厅长尹也刚、晋中市副市长郝向明等省市领导出席揭牌仪式。晋中市民政局负责人通报了市殡仪馆新馆、烈士陵园建设情况。晋中市殡仪馆新殡仪馆位于榆次区长凝镇,占地面积139.09亩,总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新馆建筑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指导方针,实现了设施现代化、设备科技化、环境优美化、管理智能化、服务规范化,目前是山西省设施最全、设备最先进的一所殡仪馆,新馆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向市民提供遗体接运、火化、守灵、举行丧事活动、骨灰寄存及丧葬用品销售等一条龙殡仪服务。晋中烈士陵园位于榆次区庄子乡,占地114.05亩,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建有纪念馆、纪念广场、烈士墓区、祭奠广场、大公墓、英烈墙等功能区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目前,共344位烈士遗骸迁入。(山西新闻网 王帅)
六、三穗县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改革及县城区殡葬管理,维护县城公共秩序,提升文明卫生县城的整体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的知晓率,让人民群众形成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的工作格局。8月29日,县民政局、八弓镇人民政府在佳誉广场路口设立殡葬改革咨询宣传服务台,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虽然,下着细雨,但现场仍有大量的热心群众领取宣传单并主动咨询了相关政策规定,表现出对我县殡葬改革的关心与支持。截止上午12点,现场工作人员已发放宣传资料87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1人次。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我们近期将继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的形式,让我县群众更多地了解我县殡葬改革的现状及目标任务,理解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三穗县民政局 黄汉英)
七、坦洪乡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拆除违规寿坟:
日前,坦洪乡联合县民政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该乡上周村3户农户私自违建的寿坟予以拆除,通过架设管理“高压线”,对违规寿坟“零容忍”,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专项整治行动。殡葬改革是与千百年来传统习俗彻底决裂的一件大事,牵动社会各界、涉及千家万户。由于受传统观念“入土为安”的影响,多年来,许多地方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农村办理一宗丧事少则花费四五千元,多则万元,甚至几万元,不少农村家庭为办一场丧事耗尽积蓄,甚至不惜举债。为此,坦洪乡多措并举加大殡葬管理力度,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据了解,今年以来,坦洪乡通过签订承诺书、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等措施,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干部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带头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郑重承诺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带头遵守殡葬条例、带头倡导殡葬改革。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将日常巡查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严防违规新坟出现,一旦发现殡葬违规行为,及时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和拆除。三是广泛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广播、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利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全乡群众,切实遵守殡葬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坦洪乡共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拆除违规寿坟3宗。(武义新闻网 刘梦菡 陈璐)
八、抚州发现汤显祖家族墓园,已探明明清墓葬42座:
8月28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文化厅、抚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11月抚州发现汤显祖家族墓园,经过3个多月的科学发掘,汤显祖墓基本确定。汤显祖家族墓葬大致可分为六排,布局基本清晰。明清时期墓葬42座,其中明代墓葬40座,清代墓葬2座,出土了墓志铭6方,另外还发现明清时期的三处附属建筑遗迹。其中,6方墓志铭行文、体例基本一致,主要包含人物生平、族谱关系、重要的家族活动以及人物评价等内容,通过研究墓志铭可以明确6座墓主人身份分别为汤显祖高祖汤峻明(汤氏后人称子高公)、汤显祖高祖子高公夫人艾氏、汤显祖祖父汤懋昭(号酉塘,汤氏后人称乔一公)、汤显祖祖母魏夫人、汤显祖原配夫人吴夫人、汤显祖大弟少海公与其夫人潘氏。此次汤显祖及家族墓园的考古发现,对于考古学、汤学和明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胡康林 黄多亮 李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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