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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快报】规范公墓建设管理,不再新建或扩建经营性公墓

   1、规范公墓建设管理,各地不再新建或扩建经营性公墓。到2020年实现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

   12月8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通知》明确,甘肃省除纳入规划、原有墓区趋于饱和等原因外,各地不再新建或扩建经营性公墓。到2020年,全省要实现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通知》提出,甘肃省将坚决取缔非法公墓,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及时纠正违规建设公墓,对已批准建设的公墓,定期对照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重新调查核实;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公墓的,依法予以纠正或吊销公墓建设批准文件,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按批准文件建设的公墓,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公墓,将责令停业整顿,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及时清理公墓违规经营行为,禁止建设、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公墓经营者的责任。《通知》明确,除纳入规划、原有墓区趋于饱和等原因外,各地不再新建或扩建经营性公墓。到2020年,全省要实现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由当地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经调研论证、风险评估、相关部门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级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公墓,不得变更公墓建设地址,不得将公益性公墓转为经营性公墓。所有公墓都要规划节地生态安葬区,建设骨灰墙等小于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推广壁葬、树葬、花葬、深埋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50%。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采取公墓生态修复措施,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水平。全省要把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安葬区建设经费纳入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落实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政策经费,尽快改变全省公墓设施短缺现状,补齐民生建设短板。(甘肃经济日报 吕霞)

   2、广东省汕尾市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

   12月8日,汕尾市政府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殡改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副市长蔡少华作讲话。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汕尾市平均火化率为97.9%。其中,城区98.3%,海丰县100%,陆丰市89.3%,陆河县100%,红海湾开发区98.2%,华侨管理区100%。蔡少华要求,一要严肃责任追究,高位整治殡葬改革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严肃查处殡葬违规行为,不断推进殡葬问题整治。二要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要做好跟踪调查,结合实际,妥善解决用地问题,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配备,加快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山(骨灰楼)建设,确保满足丧葬需求。三要巩固提升火化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大殡改管理力度,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推行遗体火化“一刀切”政策,确保全市火化率得到提升。四要积极倡导绿色文明殡葬。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大力推行文明殡葬。(汕尾日报 林一秀)

   3、上海浦东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明年元旦实施。

   12月8日,新区召开2017年冬至工作联席会议,全面部署新区冬至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据了解,结合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新区正在有序推进农村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有14个镇正式报送了18个标准化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方案,投资估算近2亿元。对于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内部管理,新区制定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公益性公墓的服务流程、服务合同、用户登记、墓穴(格位)证书、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管理等都在办法中有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墓将配备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教育引导市民采用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祀(落葬)方式。(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4、浙江省岱山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

   12月8日下午,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召开,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县委副书记孙志龙,副县长吴志琴出席会议。会议解读了岱山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部署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县民政局、高亭镇等四家单位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会议强调,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严格执法、抓好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要齐抓共管、凝聚合力,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严肃纪律,抓好落实,全面加大殡葬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和制止违规出售土地做为乱埋乱葬用地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操大办行为,杜绝县城游丧的不文明现象,进一步强化工作问责问效;要加强保障,营造声势,注重宣传的广泛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和政策,自觉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工作氛围;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强力推进,完成工作目标。(岱山新闻网 金忠)

   5、河南省许昌市成功举办第五届全免费生态环保葬。

   为积极践行绿色、生态、环保、惠民殡葬理念,11月23日,许昌市玉皇岭墓园举办了以“浓情寒衣 生态节地”为主题的2017年全免费生态环保葬集体落葬仪式,逝者家属及社会各界代表100多人参加活动。自2015年3月22日首届全免费生态环保葬集体落葬仪式在许昌市玉皇岭墓园顺利举行以来,该市已经持续举办了五届公益集体落葬活动,先后有130名逝者安息于此。生态葬节地环保,是为引领殡葬新观念而推出的一种全新的安葬形式,也是民政系统践行《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许昌市民政局)

   6、陕西省紫阳县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助力脱贫攻坚。

   为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助力脱贫攻坚。近年来,紫阳县把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作为民政部门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服务管理,惠及了广大群众。近年来,该县累计投入7200余万元,先后建成县殡仪馆、县城公墓和县城回民公墓,16个集镇社区殡仪馆和16处集镇社区公墓。累计流转村集体荒山瘠地728亩,启动建设了56处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点社区公墓,并配套修建墓区道路、墓地绿化等设施,着力解决贫困搬迁群众关心的“葬有去处”问题,切实减轻贫困群众负担,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步伐。此外,还对高速路、铁路沿线、汉江和重点河流流域、风景区、农村社区公益性公墓进行精心规划设计,总体规划公墓45处、面积1430亩,建成条形墓带,整体绿化,全部实行卧碑或4平方米内小型化墓碑集中安葬。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该县还将大力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稳步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培育打造“殡葬设施建设”“公墓生态安葬”“惠民便民殡葬”亮点,最终实现城乡社区殡葬服务设施全覆盖。(安康新闻网 王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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