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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摘报】市首个民营生态公墓开工,看云和如何破解墓少难题

   1、市首个民营生态公墓开工,看云和如何破解墓少难题。

   1月9日,在云和县太阳山生态公墓桑后湾墓区,云和县民政局会同凤凰山街道、海南临高回陇陵园开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与建设企业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工典礼。至此,历经三年反复探讨分析的民营模式方案终于落地生根,丽水市首个民营投资经营的特许经营模式的生态公墓终于紧锣密鼓地进入了建设期。云和县年死亡人数平均约800人左右,而太阳山一期公墓作为云和县唯一一座经营性公墓,年均销售约230座左右,目前墓穴只剩800余座,三年后,势必出现"墓荒"现象。规划建设一座多功能的既有城市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公墓已成为迫在眉睫的民生大事。据介绍,云和县确定规划建设的太阳山二期桑后湾墓区项目位于凤凰山街道西弄村桑后湾,距县城7公里,规划总占地面积670亩,拟建各类生态墓穴34450座,总投资估算1.1853亿元,其中,一期投资7856.3万元,二期投资3996.7万元。(浙江新闻客户端 马亚南 蓝华燕 林兴亮)

   2、山东省莱芜市殡仪馆被评为省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日前,山东省莱芜市档案局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合格单位的通报》,莱芜市殡仪馆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同时,该馆档案管理员被表彰为“全市十佳档案服务明星”。近几年来,莱芜市殡仪馆在上级党组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和《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稳步推进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下半年先后投入10余万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档案室进行了升级改造,添置了10组密集式档案柜,可满足35年内的业务档案存放。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规定,明确了人员责任分工,确保档案工作迈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群众查阅档案满意率达到98%以上。(中国社会报 邢应波)

   3、湖南省桃江县举办加强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听证会。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1月5日,《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湖南省桃江县民政局召开。县有关部门代表、乡镇代表、社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各界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殡葬改革是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代表们踊跃发言,就县城殡葬秩序管理区划分、火化补助金、宣传方式、服务质量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就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民政部门将本着积极、认真、严肃、负责的态度梳理汇总,对《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殡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中国社会报 邓强 詹薇)

   4、江西省南昌市出台绿色殡葬奖补办法。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南昌市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奖补的四大类内容,即殡仪馆规范化建设、巩固提高火化率、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办法》规定:对县级殡仪馆新(改、扩)建的,经竣工验收后,南昌市财政按照县级财政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级殡仪馆每改造一台火化炉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市级殡仪馆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城区火化率达到95%的,三县及新建区火化率达到90%的,火化率高于40%且年内有5%提高的,火化率低于40%但年内有10%提高的,市级财政对每类排在前两名的县(区)给予奖励;对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享受丧葬补助费的人员除外)免费项目逐步增加到遗体接运、冷藏、普通炉火化、普通骨灰盒和骨灰寄存等5项;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处占地150亩以上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市财政按照县(区)财政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到2020年,全市所有村应当建有规模适当的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江西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郑华锋)

   5、河北省迁安市“惠民+优化服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

   河北省迁安市自2007年5月2日开始,免收丧葬家属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费、回送骨灰费、车辆消毒费、一次性卫生纸棺和骨灰盒五项费用。据测算,2017年前11个月火化遗体2900余具,减免火化费用近240万元,10年来累计免除丧葬费3300余万元。在惠民的基础上,该市还以提高殡葬服务能力为抓手,多措并举推进绿色殡葬,有效转变了不良丧葬风气,逐步树立起文明办丧新风。一是优化殡葬工作流程,提供贴心服务。迁安市殡仪服务中心将服务监督电话、值班人员相片和手机号码在办公场所公布,工作人员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简化服务流程方便办理,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改善祭扫环境,方便群众祭扫。在祭奠区安装洗手盆,设立休息处、咨询接待台,改善祭扫环境。滚动播出祭扫提示,开展交通疏导、祭扫登记服务,保障祭扫秩序和安全。三是开展文明丧葬宣传,引导文明丧葬。传播殡葬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自觉抵制丧葬陋习。这样,不但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规范了殡葬服务行为,减少了丧事中的大操大办现象,推动了殡葬改革的发展。(中国社会报 闫双录 李瑛)

   6、江苏省灌云县民政局积极推进节地生态葬。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2017年以来,灌云县民政局按照生态文明的建设要求,积极推行不占或小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取得显著成效。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把生态安葬相关政策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生态安葬深入人心、深得民心。出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引领党员干部主动做生态葬的践行者,鼓励广大群众采取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探索建立推进生态葬激励机制,出台实施《灌云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对采取海葬和使用可降解骨灰盒葬,每例奖励1000元,2017年发放奖励金1万余元。实行殡葬救助,出台《免除无丧葬补贴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按照每具960元的标准对丧户给于救助,2017年兑现救助款30余万元。推进生态公墓建设。制定全县殡葬设施规划。县公墓新建1.5亩园林式花坛葬、树葬、草坪葬区。高标准建成龙苴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该公墓含安息堂和生态墓园,可生态安葬骨灰盒6000余只,得到前来学习考察的有关领导高度评价,誉为农村公益性公墓“精品工程”。每个乡镇都建有1个面积不少于20亩的公益性公墓。(灌云县民政局 丁茂柏)

   7、浙江省宁海县启动“深化移风易俗,整治陈规陋习”行动。

   近日,浙江省宁海县启动“深化移风易俗,整治陈规陋习”专项行动,在遏制人情歪风、破除婚丧陋习、推进文明治丧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深化移风易俗。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双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督促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备案、公示;各纪检监察室将根据各自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对党员干部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整治陈规陋习。充分依托村民说事长廊、文化礼堂、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以宣讲队进村入户、文艺队汇演、志愿队劝导、执法队执法、公益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通过大讨论、齐承诺、广征文等形式,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倡导文明治丧。规定禁止在该县殡仪馆内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禁止使用电子花圈、鲜花圈、一次性纸花圈,由殡仪馆提供可循环使用的花圈;禁止在殡仪馆内焚烧、抛撒纸钱,点香烛;禁止做道场、法事、丧事礼拜和礼乐队吹打唱等活动。(中国社会报 陈军杰)

   8、山西省陵川县建成首个公益性生态墓园。

   孤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去世后的安葬问题是多年来民政部门颇受困扰的一个难题。去年以来,山西省陵川县民政局结合当地实际建成生态墓园,较好地解决了这个让人头疼的事。陵川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担负着全县孤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400多名供养对象的管理服务,多年来,供养对象去世后的安葬问题一直困扰着民政干部。陵川县社会福利中心经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后向民政局提交了关于修建公益性生态墓园的方案。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了一系列规划建设中的难题,确保陵川县第一个公益性生态墓园的顺利建成。该墓园选建在县城东南方向约3公里的一个山洼荒坡处,面积约2400平方米,可安放骨灰800余具,现已建成使用。(中国社会报 秦刘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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